党建工作
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的两个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1/08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

  “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


 

  教党〔2018〕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高校各级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师生头脑,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高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基层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够、团结引领知识分子能力不强等问题,系统谋篇布局,精准施策发力。

  (三)提升党建质量。坚持质量抓标准,以标准化建设为牵引,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使高校党建工作体系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四)完善引领机制。坚持把典型引领作为重要推动力,积极创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大力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精心培育、总结凝练成熟机制、有效办法、典型经验,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推动高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五)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统筹推进中心工作作为基本落脚点,有效发挥高校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领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二、主要任务

  高校各级党组织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要全面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全面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努力在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上争先,在办学治校展现新作为上争先,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上争先,在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新气象上争先。

  高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在“对标争先”中要做到“四个过硬”。(1)把方向过硬。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鲜明的政治方向、服务面向、育人导向。(2)管大局过硬。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坚持党管改革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谋大局、议大事、抓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地反对“四风”,确保高校党委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3)做决策过硬。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统筹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4)保落实过硬。紧紧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各项任务,抓调研谋划、抓落实推进、抓监督检查。对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和事关师生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严格把关、负责到底。

  院(系)党组织是办学治校的中坚力量,在“对标争先”中要做到“五个到位”。(1)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有效宣传贯彻执行,保证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强,议事决策水平高,院(系)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明晰,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顺畅,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2)政治把关作用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加强对院(系)学术组织、研究机构、学生社团等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3)思想政治工作到位。院(系)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有效,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建设成效显著。(4)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对师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推动到位,基层组织设置合理、按期换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经常性教育有序推进,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有力,党务公开、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制度执行到位。师生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覆盖。在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专职组织员配齐配强。(5)推动改革发展到位。谋划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坚强有力,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和维稳工作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业绩突出。

  基层党支部是党在高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对标争先”中,要做到“七个有力”。(1)教育党员有力。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严格规范。(2)管理党员有力。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稳妥有序。(3)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教育引导、组织处置等措施有效运用。(4)组织师生有力。最大限度地把师生组织起来,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5)宣传师生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6)凝聚师生有力。善于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组织引领师生听党话、跟党走成效突出。(7)服务师生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健全有效。

  三、方法步骤

  (一)对标自查。高校各级党组织对照“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每年普遍开展一次集中自查。自查重点包括,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精神、制度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推进落实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教育、上级党组织对高校巡视提出的整改措施,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党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根源、病灶成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净化政治生态方面的表现和作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普通党员政治担当、责任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创建目标,细化任务举措,研究制定“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二)争先创建。高校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结合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积极开展争先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要着眼健全体制机制抓创建,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规范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巩固高校党建工作“四梁八柱”。要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抓创建,聚焦党建工作体系不健全、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少数党支部软弱涣散、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不力、大学生党员数量质量不协调等问题,通过补齐短板弱项精准做好高校党建工作“内部装修”。要着眼总结凝练经验抓创建,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规律,拓展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通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高校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三)选树培育。高校各级党组织每年对“对标争先”建设成效进行评估,作为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以此作为选树培育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部参照各地各高校评价意见,以两年为一个周期,面向全国高校培育创建10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训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以下简称“十百千万”工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调动激发各地各高校创建基层先进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首批培育创建工作将于2018年下半年开展。

  (四)推广运用。要坚持边培育、边创建、边推广,积极宣传展示、推广运用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建工作体系方面的好体制好机制,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在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的好经验好举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在推动工作创新、开展“三会一课”等方面的好方法好办法,通过召开推进会、观摩会、宣传展示典型案例、推广运用优秀工作法,巩固深化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成果,为高校党建工作注入活力,推动党建质量普遍提升。

  四、组织领导

  (一)抓实领导责任。“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作为写好教育“奋进之笔”重要内容,与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同步考核。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这项工作长效纳入高校党建工作安排,专门研究、专项规划、专题部署,加强过程跟踪指导和督导检查。各高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谋划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保障措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支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培育建设“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促进“十百千万”工程开展。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出台支持政策,把“对标争先”建设作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检查、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支持高校各级党组织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各高校要统筹资源和力量,完善机构,配强人员,搭建平台,加大经费投入,为实施“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始终,充分借助教育系统内外媒体、统筹高校内外宣传资源、用好网上网下宣传平台,以接地气、形象化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展示高校基层党建先进组织、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高校树立起大抓基层、严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提升高校党建质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8年5月22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

  “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


 


 

  教党〔2018〕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写好教育“奋进之笔”的总体部署,现就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严格监督问责,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在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培养培育、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示范带动等机制更加健全,党支部建设质量显著提升,党支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党支部书记“头雁效应”有力彰显。

  3.工作原则。(1)突出政治建设。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的首位,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引领带动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2)坚持双向提升。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实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3)注重分类指导。区分学校办学类型,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把握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不同特点,遵循规律、分类施策、分层培养、整体推进。(4)强化基层导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切实履行好党支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二、培育任务

  1.明确选任标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又要业务精,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同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积极鼓励“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或业务管理职务。

  2.规范选任方式。“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严格遵循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程序,由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具体指导,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新成立或党员流动性较强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由上一级党组织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3.聚焦重点任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带头履行好党支部书记基本职责的同时,应把工作重点聚焦到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中心工作上来。要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把严肃规范开展党支部政治生活摆在突出位置,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穿始终。要突出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这个关键,着力做好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要立足推进事业发展这个落脚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4.着力培养教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和精准性,把经常性教育和个性化培养结合起来,实现党务和业务同向发力、联动提升。对于符合学术带头人要求、党务工作能力较弱的党支部书记,要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实践锻炼、岗位挂职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对于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具备学术带头人基础和潜力的党支部书记,要在课堂教学、科研立项、组建团队、海外研修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其拓展学术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要建立健全“双带头人”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提供后备人才支撑。

  5.加强示范引领。注重梳理提炼、总结推广“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好方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形成符合高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法。教育部将面向全国高校,以3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一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总结凝炼、推广应用成熟经验举措。各地各高校要以建设工作室为重要手段,积极搭建平台载体、提供政策条件,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充分利用教育系统内外、网上网下媒体资源,宣传展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和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党委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推动、有督查、有问责。各高校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制订近三年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常委会或党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培育工作情况汇报。高校党委组织、教师工作部门牵头,人事、学科建设等部门参与,会同院(系)党组织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2.完善政策保障。各地各高校要出台政策,在干事平台、发展空间、工作条件、待遇保障等方面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各级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安排,按有关规定做好评选表彰工作。要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高校选拔任用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3.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高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高校党委担负主体责任,院(系)党组织担负直接责任,校、院(系)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情况要纳入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测评考核,作为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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