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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与教师公寓租赁
发布日期: 2014/04/09

一、住房补贴与教师公寓租赁说明

(一)住房补贴 

2012年1月1日之前入校人员按房贴发放有效期内的技术职务享受共计十年的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每月30日前计入工资卡内。具体发放数额:正高2000元/月、副高1600元/月、中级1300元/月、初级1100元/月

下列三类在职人员住房补贴体现在工资单中的24%补贴,住房补贴随工资同时计入工资卡内:

1. 2012年1月1日以后入校者

2. 入校已满十年者

3. 享受住房补贴数已达上限者

2012年1月1日以后入职的新进教职工购置商品房后,填写新进职工住房津贴申请表后,申请一次性房贴。如果不购房,第六年时学校将发放一次性房贴。

(二)教师公寓租赁

在编教职工填写租赁申请表,交学院行政办公室审批后,递交至新行政楼B511任老师。

 

二、如何办理新进教职工住房津贴网上申请

https://hr.sjtu.edu.cn/info/1073/31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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