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海洋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与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4/22

一、复试名单

根据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海洋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办法,海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了审核和遴选,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有6名同学进入学院复试。复试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编号

姓名

报考专业

报考研究方向

报考博导

复试安排

备注

1

2110053

王寇

海洋科学

物理海洋学

马建

4月28日

(周三)

笔试9:30-11:30面试14:00-17:30

 

2

2110826

周君

海洋科学

物理海洋学

周朦

 

3

2109568

龚红静

海洋科学

物理海洋学

周韫韬

 

4

2109778

苑霖

海洋科学

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董良

 

5

2111291

廖楠

海洋科学

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含海洋战略)

董良

 

6

2110678

钟一鸣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含海洋遥感)

于曹阳

 

 

二、资格审查

考生请在复试前确认:

(1)历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已完成系统上传;

(2)推荐信(2份)已完成系统提交;

(3)面试前请再次确认已邮寄《招生办法》中所列申请材料。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事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备注
入场核验 4月28日(周三)上午9:00-9:15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大海洋学院120会议室 身份证、《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随申码、体温测量。(入校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入校短信通知)
资格审查
材料提交
4月28日(周三)上午9:15-9:30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大海洋学院120会议室 请确认已提前按序装订好复试材料所有复印件交给复试老师,原件现场核验,成绩单原件需提交。
专业笔试(100分) 4月28日(周三)上午9:30-11:30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大海洋学院120会议室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研究方向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综合面试(100分)
导师(组)评价(
100分)
4月28日(周三)14:00-17:30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大海洋学院120会议室 请考生提前准备10分钟PPT(介绍个人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等),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英语交流水平和综合素养等。
导师(组)对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人格素养兴趣等方面的评价。

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按照综合考核总分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总分不合格(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信息公示平台同时公示,一般5月上旬在网上公示第二批次的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拟录取考生可于2021年秋季(9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入学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五、防疫要求

(1)考生提前14天自行进行健康管理,填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交至监考员,如有发热症状(体温≥37.3℃)须提交考前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复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并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3)复试当日,考生按规定提前到达复试地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测量。

(4)考生入场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复试场地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如中途离座去厕所,须佩戴口罩。

(5)若出现体温≥37.3℃的发热等可疑症状,由专人带至临时留观区,并在稍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复测合格后方可入场。两次测温仍≥37.3℃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经由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入场时体温检测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六、其他事项

体检安排请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统一安排。本实施办法由海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海洋学院

2021年4月22日

附件:2021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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