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上海交大海洋学院2023级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招生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20

 

2018年10月,上海交通大学与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强强联合,发挥一流高校与一流科研机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优势合作共建,成立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2021年6月,上海交通大学与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依托海洋学院共建极地生态保护研究所。海洋学院作为教育部和自然资源部认定的首个科教融合共建平台,将积极发挥部部共建优势,围绕学校大海洋发展战略,实现海洋科学与技术交叉融合发展。目前学院拥有“海洋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了海洋科学与技术交叉融合的国际化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旨在培养科学基础扎实,人文素养深厚、兴趣驱动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海洋学科领军人才。

为进一步增进全国高校优秀大学生对上海交大海洋学院的了解,现开展2023级研究生“优秀生源选拔”活动。欢迎有志于来海洋学院深造的优秀学子(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4. 全国高校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工程力学、物理学、地球物理学、数学、生物学、化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相近专业的本科四年级在校生(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 英语水平要求CET6≥425(或TOEFL≥90或IELTS≥6.0);

6. 对海洋学科领域有浓厚兴趣,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学生;

7. 国内“双一流”建设院校或专业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且本科前三年(或前五学期)总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或在科研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如在学术研究、竞赛获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

8. 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二、招生类别与专业

特别说明:海洋学院推免硕士在前期优秀生源选拔中已招满,本轮不再招收推免硕士,仅针对直博生招生,申报本科直博生的同学,须提前联系好导师,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

 

推免直升博士(直博)

注:以下直博招生对象为校内外所有学生

招生院系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440海洋学院

0707海洋科学

01物理海洋学

02海洋化学

03生物海洋学与海洋生物学

04海洋地质学

05海洋技术

 

三、申请办法

报名网址:所有申请者,必须在网上报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ga.sjtu.edu.cn/zsgl/ytmgl/(报名路径:点申请报名编号-身份证号注册后填写报名材料后提交。)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9月24日中午12:00

注意事项:已参加过海洋学院2022年7月优秀生源选拔的同学不再受理报名。

 

四、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应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请按以下顺序合并成一个PDF,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无须邮寄纸质材料或发送电子版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专业成绩排名证明1份(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成绩单(CET6、TOEFL、IELTS)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办公章;

(4)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两位在职教师的推荐信(附件1);

(6)海洋学院优秀生源选拔活动申请表(附件2);

(7)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专利及奖状、各类证书等材料)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备注:

整个PDF文件应小于50M。

如确因疫情封校等影响导致无法在申请材料上盖章或无法申请电子版材料的,可先提交无盖章版本或完整的官方网站截图证明(简单截图不予采用)并附本人对材料真实性的承诺说明,请务必诚信提交材料。

 

五、选拔流程

海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根据申请者的报名信息以及学院的招生计划,确定初审通过者。将于9月24日在海洋学院官网公布并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复试。

复试预计在9月27日进行,具体安排入围后邮件通知,请留意查收邮件。

1、初审:学院将审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确定最终进入复试的名单,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初审通过,入围者可参加之后的复试环节。

2、学生反馈:初审通过的同学,须按邮件要求反馈是否参加复试,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9月27日,具体安排邮件通知。

4、复试方式:具体安排邮件通知。

5、录取通知:根据名额和复试成绩通过邮件通知复试结果。

 

六、其他

1、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辅助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或者不合规取消相应复试/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所在学校推免生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本办法由海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条款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奚老师

电话:(021)62932522

邮箱:soograd@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100室

说明:因学校疫情管控,请各位考生尽量通过邮件联系咨询,待管控解除后将恢复电话咨询途径。

 

附件1:推荐信模板

附件2:海洋学院研究生优秀生源选拔活动申请表

 

©2019 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官网-上海交大海洋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