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2023秋季海洋学院博士资格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07

一、考试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的22级普博生及往届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考试者(附件1:2023秋博士资格考试名单)。

二、申请条件与申请方式

    在参加资格考试之前,学生应已按培养计划进度完成专业基础课及GPA课程的学习,直博生前两年课程学习的GPA应不小于2.7。

    请同学们在10月12日前登录“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进行博士生资格考试申请,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见附件2:《博士生资格考试流程界面与操作说明》。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博士生资格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50%+面试50%)。

    1.笔试:主要考察海洋科学博士培养方案中五门专业基础课的内容。

    2.面试:主要考察博士生的科研进展、专业技能和学术品德等。面试时博士生需向每位面试官提交一份2页纸的攻读博士期间个人学习科研进展陈述。面试答辩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45分钟,包括15分钟ppt汇报和30分钟问答。

四、考试安排

    笔试考试将安排于10月底统一进行,笔试面试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五、成绩评定

    1. 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评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2.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为“通过”。

    3. 资格考试的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六、其他

    1. 无法按期参加资格考试者,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在“我的数字交大”申请推迟资格考试,请说明具体推迟原因,并在“补充材料”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对第一次博士资格考试不通过者,可在下一学期申请重考;重考仍未通过者,由学院考核小组作出“作为硕士生继续培养”或“应予退学”的建议。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海洋学院教务办

2023年9月30日

 

附件1:2023秋季海洋学院博士资格考试名单

附件2:博士生资格考试流程界面与操作说明

附件3: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记录表(供参考)

附件4: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面试记录表(供参考)

附件5: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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